叶女士的丈夫林先生是我市某单位职工。上个月,林先生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,肇事方已按有关规定对林先生的家人作了赔偿。叶女士咨询:“我还能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要求支付抚恤金吗?”
解答:黑龙江鹏帆律师事务所的王帆律师说,抚恤金是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集体经济组织,对死亡职工的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。职工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为残废时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不能工作退职后,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者,发给因公残废抚恤金。实际上是对生活发生困难的人给予的物质补助费用。
相关规定就是这样,叶女士应该向其丈夫所在单位去咨询,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此事。
本报记者 徐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