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曾让让胡路区一带的有车族“闻之色变”的盗车团伙,近日,被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押上审判台。
萌生发财“道”
家住肇州的程林,只有初中文化,没有工作的他做梦都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突然暴富。怎奈自己没有特长,发财梦一直没有实现。
经人介绍,程林认识了同样没有工作,家住让胡路区喇嘛甸的邢力,二人“一见如故”。
成了哥们儿的程林与邢力总是凑到一起,合计着怎样能挣大钱。有一天,邢力对程林说,让胡路区有很多住宅小区,平时晚上都没有人看管,现在有车的人多,何不去弄台车回来开开。程林一听,顿时眼前一亮。
2005年3月31日,程林与邢力来到让胡路区景园小区,看着小区内停放着那么多高级轿车,二人却有些胆怯了,决定先偷辆不值钱的车试试手。
二人在小区内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,将其偷走。二人将摩托车转手低价卖给了别人,见钱来的如此的容易,二人便一发不可收拾,频繁作案。慢慢地,二人胆子越来越大,偷摩托车挣的那点钱已经不能满足二人需求。二人便找来哥们儿刘庆、李风、杨文,想要一同“发财”。
3人见程林、邢力干了那么久都没有出事,还能挣到钱,便欣然同意了。
2006年6月,程林与邢力、刘庆、老陶、亮子一起来到让胡路区新潮某楼停车场,将一辆白色金杯柴油货车盗走,价值1.2万元 。
从2005年3月至2006年10月期间,程林、邢力、刘庆分别先后在让胡路区龙南新潮、北方汽配城、望海小区、希望小区、景园小区、明园小区、怡园小区、喇嘛甸镇、肇州县、肇源县等地,多次盗窃松花江微型汽车和两轮摩托车以及残疾人三轮车等。
程林、邢力各自参与盗窃作案39起,涉案金额25万余元,刘庆盗窃作案4起,涉案金额2.5万余元。
案发后,部分赃物被收缴并返还被害人,其余赃物没有追回,销赃所得的钱早已经被程林等人挥霍。
主犯获刑13年
法院经审理认为,程林、邢力、刘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,且程林、邢力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刘庆盗窃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盗窃罪。本案是共同犯罪,程林、邢力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。刘庆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是从犯。
法院依法判决如下:程林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5万元;邢力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5万元;刘庆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通讯员 曲志霞 实习生 杨斯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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