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购车 车讯 车价 旧车 建站 团购 养护 留言 论坛 图片 学车

您现在的位置: 大庆车迷网 >> 购车参谋 >> 旧车购买 >> 正文
 

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卖车还是过了户把握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大庆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2-6


11月29日,万先生向本报咨询:他的车虽然已经卖了,但是最近却收到了3张交通违章处罚单,这让他不知如何是好?

  万先生说:“他的车是几个月前卖出去的,但是当时因为一点小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并且,现在已经无法和新车主取得联系了,这几张罚单该怎么处理呢?” 

  对此,记者采访了黑龙江达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。白律师说:“根据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,车辆在出售之后,如果连续转卖两者以上,如果这辆车再发生交通事故,第一个车主就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,但是还要承担行政责任。比如,现在车主不缴纳养路费、交通违章处罚等行政性费用,第一个车主就要缴纳了。”

  就万先生的情况,白律师认为,万先生不必去缴纳罚款,因为现在的车主毕竟要给车辆进行年检,如果不缴纳罚款是不能通过年检的。

  但是,白律师提醒读者,如果所出售出去的车辆是即将到达报废年限的车辆,就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,因为这种车一旦报废,车主就不会主动缴纳养路费了,这时候第一个车主可能就要跟着“吃锅烙”了。

 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 

    网友评论】 本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观点.本站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.

    【最新图文】

    热 点 信 息

    香 车 美 女
    推 荐 信 息

     

     

    大庆车迷网(http://www.dqcar.net)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否则追究法律责任.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浏览

    本站简介 | 招聘信息 | 网站律师 | 会员注册 | 使用说明 | 网站设计 | 留言板 | 友情链接 |

    Copyright (C) 2005 - 2006 Car&Fan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
    大庆车迷网络(car&fan internet)制作维护 本站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博贯律师事务所

    E-mail: dqcar@tom.com dqcar@163.com

    QQ:28865255   网站咨询专线:13089053158    办公室:15304899234

    违法不良举报中心

    信息产业部备案经营许可证号:黑ICP备0500445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