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6日,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亮犯组织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钱小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孙雨、李燕犯协助组织卖淫罪,各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,各处罚金2万元。
“一夜情”竟成生财之道
初中毕业后的赵亮一直无所事事,喜欢上网的他看见网络上有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“一夜情”,便想出了一条“生财之道”,何不找些女孩在网上寻找那些渴望“一夜情”的男人,自己在从中赚取些好处呢。
于是,赵亮在2007年5月份,向哥们儿钱小刚借钱,在让胡路区长青小区租了2栋房子,并在这两处住所里安了宽带网络。随后又在让胡路富安小区租了一栋房子,用于组织妇女卖淫。赵亮先后招募了孙雨、周莹、李琼、霍磊、杨小红5名卖淫女,利用网络进行卖淫活动。
同时,赵亮为了防止卖淫女私自出去卖淫,就给她们制定了规定:有事必须请假,外出不得超过1小时,违者罚款50元,对于夜不归宿的人罚款100元。卖淫的利润三七分成,赵亮提取的三成利润再与钱小刚平分,他还记录了卖淫女出去卖淫的次数。
“左膀右臂”前来助阵
钱小刚因为借钱给赵亮租房子,所以他与赵亮共同获利,赵亮负责管理卖淫女,而钱小刚则负责购买粮油蔬菜等后勤事务。
孙雨除本是卖淫女外,还帮助赵亮抄账、代记账和代收卖淫费等。
赵亮还雇了李燕,李燕除负责收拾房间、做饭等杂活外,同时还帮助其他卖淫女在网上寻找嫖客,帮助记账。在赵亮不在的情况下,她还代为收取卖淫费用,每个月赵亮、钱小刚都给李燕发600元的工资。
一人犯案牵出“组织”
2007年12月18日,卖淫女孙雨以“气质女人独自在家”的网名在“庆聊”聊天室登录。这个具有挑逗性的网名马上引起了牟彬的注意,孙雨主动将牟彬约到了长青小区的一栋房子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。
12月18日23时许,公安机关将正在卖淫嫖娼的孙雨、牟彬抓获。审讯时,孙雨说出了这个网络卖淫组织的情况。12月19日,公安机关抓获了赵亮、钱小刚、周莹、李燕。
自2007年8月份到2007年12月,赵亮、钱小刚通过组织妇女卖淫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,这笔钱除日常生活开支外,其余全部用于支付房租。
组织妇女卖淫构成犯罪
法院经审理认为,赵亮提议并招募卖淫女,同时制定卖淫分成标准,制定罚款制度,进行具体管理,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。钱小刚虽出资借钱给赵亮租房,且约定二人共同获利,但并没有参与招募和网上发布消息,以及对卖淫女实际管理,仅负责食宿等后勤事务,认定其组织卖淫证据不足,应认定协助组织卖淫,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孙雨、李燕在赵亮组织卖淫过程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,其行为也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
5月16日,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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