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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大庆32.8万户农民换发产权证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大庆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28


  一间间新建的大砖房必将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

  本报记者 杨洋

  9月1日,《大庆市集体土地登记规定》开始实施。

  农村和市区近郊村镇的房子,大多属于集体土地。

  过去,这些房子的产权证都是由各乡镇发放,没有统一规定,一个县一个样,有的甚至一个乡一个样。

  9月1日后,大庆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产权登记将正式纳入市里统一管理,并实行网络化管理。

  届时,大庆32.8万户农民将领到新的产权证。

  新建房子要申请初始登记

  近几年,大庆农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。

  尤其是今年,我市开始逐步改造泥草房,一间间新建的大砖房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

  按照新规定,这些新建的房子要想获得产权证必须申请初始登记。

  农民新建的房子,首先得证明自己是该村的人,所以必须提供一份证明材料。

  然后再提供初始登记需要的5项材料。它们分别是:

  1.申请表;

  2.申请人身份证明:如果是农民新建的住房,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;要是企业,得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单位资格的证书、文件;委托办理,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。

  3.规划证明文件:申请登记房屋符合村镇规划的证明材料;

  4.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:宅基地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件;

  5.房屋情况证明文件: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。

  农民自建住宅以外的房子,例如学校、医院、园区等公共建筑和生产性建筑,还得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。  

  改扩建要办理变更登记
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房子作为不动产,其改建、扩建、合并、变更地点等,都得到产权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,并换发新产权证。

  申请变更登记,除了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外,还得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:

  1.合并、分割房产的,提交当事人双方的书面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;

  2.变更产权人或者变更房子地点的,提交身份证明、房屋所有权证和能证明房子发生变更的材料。

  房屋买卖办转移登记

  农民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使用权,不允许卖给除本村以外的人,即便卖给本村人,也必须办理相应的转移登记。

  除了买卖外,房子调换、赠与、判决、继承等,也都得办理转移登记。

  房屋转移登记,需要申请人提供申请表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、转移合同或协议及有关材料和票据、转移双方身份证。

  因法院判决而转移的,还得出具法院判决书、调解书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。

  产权证遗失要登报声明

  农村的房子,有的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,一些农民根本就找不到产权证,这种情况就需要补办。

  补办产权证,农民首先得登报声明原产权证作废,并向建设部门提出补发申请。

  如果在登报后3个月内,没有人提出异议,建设部门就将为其补发新证。

  伪造材料将被撤销产权证

  在房子登记、换发新产权证的过程中,如果有人不如实申报房屋情况,想骗取房屋产权证或者伪造房屋登记材料的,都将被撤销房屋产权证。

  被撤销产权证的农民,将被限期上缴产权证,逾期不缴,建设部门将发公告,声明其产权证作废。

  4种房子不能抵押

  目前,有的农民抵押房屋还债,这种情况得办理抵押登记。

  抵押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供申请表、集体房屋所有权证、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、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、抵押双方的身份证明。

  不过,有4种房子不能抵押,它们分别是:

  1.产权有争议的房屋;

  2.教育、医疗、政府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屋,宗教及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房屋;

  3.已经公告拆迁的房屋;

  4.代管、拨用房屋及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房屋。

  登记、换证工作已经开始

  如今,我市集体房屋登记、换发新证的工作已经开始。

  农民只需拿着相关材料到各县区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即可。

  换证需要60个工作日,抵押登记只需10个工作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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